首页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调查 第二十八条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调查 第二十八条 调查人员可行使下列权利: 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询问申诉情况; 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查阅、复制有关材料等。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