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六条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六条 申请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 生产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能够满足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标准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的安全技术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