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章 检测机构的职责 第十七条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检测机构的职责 第十七条 检测机构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