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鼓励接驳运输企业组建接驳运输联盟,制定联盟章程、自律公约、管理规章等,明确联盟及联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挥行业协作、自律作用,推动接驳运输资源整合共享。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