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18年) 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三条 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制作《尸体处理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当记录在案,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