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18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主动提供证据的,不再办理调取手续,但应当出具《接受证据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证据提交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保管人员,一份存入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