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船舶调度 第十六条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船舶调度 第十六条 运行单位应当根据调度规则组织实施船舶调度。 船舶调度应当遵循安全第一、公平公开、分类管理、兼顾效率的原则。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