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 第五章 升放和系留气球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升放和系留气球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应当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并及时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报告升放动态;取消升放时,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