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6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四十条 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6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程序 第四十条 铁道部或者铁路管理机构监督检查部门对已受案的涉嫌违法行为,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