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