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境水生动物实施安全风险监控和疫病监测,制定进境水生动物年度安全风险监控计划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编制年度工作报告。 直属检验检疫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