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三条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三条 第三条 隔离检疫圃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承担进境的高、中风险的植物繁殖材料的隔离检疫,出具隔离检疫结果和报告,并负责隔离检疫期间进境植物繁殖材料的保存和防疫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