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管理办法(1999年) 第四条

第四条 隔离检疫圃依据隔离条件、技术水平和运作方式分为:

国家隔离检疫圃(以下简称国家圃):承担进境高、中风险植物繁殖材料的隔离检疫工作。

专业隔离检疫圃(以下简称专业圃):承担因科研、教学等需要引进的高、中风险植物繁殖材料的隔离检疫工作。

地方隔离检疫圃(以下简称地方圃):承担中风险进境植物繁殖材料的隔离检疫工作。

隔离检疫圃的工作程序由国家检验检疫局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