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章 使用申请 第十二条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使用申请 第十二条 《隔离场使用证》有效期为6个月。 隔离场使用人凭有效《隔离场使用证》向隔离场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