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认可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认可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装运前认可检验机构被暂停认可资格、吊销认可证书的,由国家检验检疫局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