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境中药材实施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测。 检验检疫部门在监测中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按规定处置和报告。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