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2011年) 第三章 食品添加剂出口 第二十二条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201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食品添加剂出口 第二十二条 出口食品添加剂应当是符合下列要求: 获得生产许可; 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前获得卫生许可,且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应当获得并已经获得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许可。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