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201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出口食品添加剂应当是符合下列要求:

获得生产许可;

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前获得卫生许可,且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应当获得并已经获得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