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标签检验 第十七条 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标签检验 第十七条 进出口食品标签未经审核或检验不合格的,进口食品不准销售,出口食品不准出口。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