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工业品风险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进出口工业品风险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进出口工业品的风险信息收集、风险信息评估、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即质量安全风险,是指进出口工业品对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以及对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合法权益造成危害的可能和程度。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工业品风险信息收集、风险信息评估、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工作。 第五条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技术机构承担进出口工业品风险信息国家监测工作(以下简称国家监测中心),对特定时段、特定区域内的特定工业品进行风险信息的收集、评… 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建立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平台(以下简称风险预警平台),依托E-CIQ主干系统,应用信息化技术,收集和发布进出口工业品风险信息。 第七条 进出口工业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进出口工业品风险追溯体系,保证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