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各发证机构职责 第十六条 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各发证机构职责 第十六条 各发证机构应研究分析许可证管理商品进出口情况,对在处理许可证签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许可证局请示报告。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