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一百二十八条 巡查中发现或者接报疑似障碍物时,机场运营人应当立即组织测量和评估。确属障碍物的,按照以下程序处置:
应当立即制止并消除影响;
经制止不能立即消除影响的,如果对飞行程序或者运行最低标准有影响的,应当采取临时调整飞行程序或者运行最低标准等安全管控措施,将相关措施及时通报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并向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提供航空情报原始资料,同时报告相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处置。
应当立即制止并消除影响;
经制止不能立即消除影响的,如果对飞行程序或者运行最低标准有影响的,应当采取临时调整飞行程序或者运行最低标准等安全管控措施,将相关措施及时通报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并向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提供航空情报原始资料,同时报告相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