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八章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八章 第八章 机场净空保护管理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一百二十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好机场净空保护有关管理工作。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制定机场净空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依照《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和中国民航局有关规定,按照本场远期总体规划,制作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图、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图,并及时将最新…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积极协调和配合相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制定发布机场净空保护的具体管理规定。 第二节 障碍物的限制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充分评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有关活动对飞行安全的影响程度,协助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评估划定机场周边禁止或者限制有关活动的区域、高度和要求,并以适当方式向…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会同有关驻场单位确保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区和精密进近跑道的无障碍物区,以及滑行带、净空道等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设置位置、易折性和高度持续符合《民用机… 第三节 净空巡查和情况处置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中国民航局有关净空管理的要求制定净空巡查方案,并严格按照巡查方案开展净空巡查,以保障可能影响净空的建筑活动、自然生长植物或者其他活动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机场运营人对净空巡查区域的全覆盖巡查,每月应当不少于一次,其中对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应当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无障碍区域及距跑道端1.5公里进近面以内区域的巡查应当每… 第一百二十八条 巡查中发现或者接报疑似障碍物时,机场运营人应当立即组织测量和评估。确属障碍物的,按照以下程序处置: 第一百二十九条 净空巡查中发现或者接报空飘物信息后,机场运营人应当会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和飞行机组,在充分评估空飘物对飞行安全的影响程度后,分类分级进行处置。 第一百三十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加强机场障碍物图-A型区域的巡查,发现新增物体或者原有物体的扩展超过起飞航径区障碍物鉴别面坡度1.2%,且低于该机场起飞爬升面坡度的,应当及时向民… 第一百三十一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建立机场净空管理档案。档案主要包括净空保护有关图纸,巡查记录,障碍物测量资料,原有和新增障碍物拆除、迁移和处置资料,民航地区管理局净空审核的建设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