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七章 机坪运行管理 第三节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节 第七章 机坪运行管理 第三节 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组织制定机坪作业车辆、设备停放管理制度,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机坪作业车辆和设备应当停放在指定区域,并有效固定。车辆、设备不得影响消防栓井和油料… 第一百一十六条 在航班保障期间,提供保障作业的车辆不得影响相邻机位及滑行通道的使用;在非航班保障期间,机位作业等待区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和设备。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机坪内易被行驶车辆刮碰的建筑物、固定设施等,应当设置防撞警示、限高等标志。重要的建筑物构件、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撞保护装置。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飞行区内设置地面设备加油站应当征得机场运营人的同意。飞行区内地面设备加油站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组织建立飞行区内新能源车辆、设备及充电基础设施的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监控、维护和应急等管理要求,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 第一百一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