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器维修单位指定试车、维修和清洗作业区域,并明确作业区域的使用管理要求。专用试车坪应当设有航空器噪声消减设施,并具备安全防护措施。

维修和清洗作业区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机坪造成污染和腐蚀,易燃液体应当用专用容器盛装,并不得倒入飞行区排水系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