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七章 机坪运行管理 第二节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节 第七章 机坪运行管理 第二节 运行要求 第一百零二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合理调配机位,充分利用旅客登机桥和机位资源,方便旅客及勤务保障,减少因机位的临时调整给旅客及生产保障单位带来的影响,公平地为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提供… 第一百零三条 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应当按照高效运行的原则建立航站楼、机坪、车辆和设备停放区等运行保障区域一体分区运行机制。为将本场作为主运行基地、飞行基地的各… 第一百零四条 当机场发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航班大面积延误、航班长时间延误、恶劣气象条件、重大航空运输保障任务以及航空器故障等情况时,机场运营人应当告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将航空器… 第一百零五条 航空器长时间停放、过夜停放,以及在机坪内开展与保障作业无关的其他活动,应当征得机场运营人同意。 第一百零六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按照中国民航局有关规定和飞行机组的需求对航空器进行引导。 第一百零七条 接机人员应当至少在航空器入位前5分钟,对机位适用性进行检查。 第一百零八条 在航空器处于安全靠泊状态后,航空器保障作业人员接到接机人员指令方可开始作业。航空器安全靠泊状态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百零九条 旅客登机桥操作人员进行靠桥、撤桥作业时,其他人员、车辆和设备不得进入旅客登机桥活动区。在非工作状态时,旅客登机桥轮停留在回位点。 第一百一十条 航空器滑出或者被推拖出机位前,送机人员应当确认: 第一百一十一条 旅客步行通过机坪上下航空器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安排专人引导。旅客通行路线不得穿越航空器滑行路线,任何车辆、设备不得横穿旅客队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遇到大风天气有可能对旅客登机桥和停场航空器造成影响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对航空器进行系留,操作旅客登机桥的单位应当对旅客登机桥进行系留。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器维修单位指定试车、维修和清洗作业区域,并明确作业区域的使用管理要求。专用试车坪应当设有航空器噪声消减设施,并具备安全防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组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其他航空器除(防)冰保障单位建立航空器除(防)冰统一管理机制,提升航空器除(防)冰作业保障能力。 第一百零一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