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百三十三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收到不停航施工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同意与否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机场管理机构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