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1年) 五、 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三) 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1年) (三) 五、 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三) 目前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其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的内容保持不变。协议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要按规定出中心,企业要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出中心时劳动合同期未满的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其在岗工作年限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出中心时劳动合同期届满的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由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其在岗工作年限计算,支付生活补助费。 已出中心但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企业也要按上述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