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897号)同时废止。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附件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897号)同时废止。 附件 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定价折旧年限表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