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章 标识 第十八条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标识 第十八条 转基因食品的标签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有下列内容: 明示或暗示可以治疗疾病; 虚假、夸大宣传产品的作用; 卫生部规定的禁止标识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