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跨区跨省电力优化调度暂行规则(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跨区跨省电力优化调度暂行规则(200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优化调度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