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跨区跨省电力优化调度暂行规则(2003年) 第二章 优化调度的主体及内容 第十九条 跨区跨省电力优化调度暂行规则(2003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优化调度的主体及内容 第十九条 电网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能交易调度管理系统,保证优化调度的实施。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