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201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除符合第五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

最近1个季度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