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结案 第四十七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结案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未按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缴纳罚款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