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指定经营企业,需向外经贸部提交以下材料:

指定经营企业申请表格;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有关进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的国内外供求和市场情况分析及本企业采购和销售渠道情况的报告;

外经贸部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