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在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督;

配合专职监督机构进行专项监督;

根据监督结果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向专职监督机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