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监督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监督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由本部门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共同履行;由专职监督机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行政处罚。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