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案件审理人员应当对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收集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认定违法会计行为所适用的依据是否正确;

建议给予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合法和适当;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需要审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