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0年) 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 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 (六)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0年) (六) 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 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 (六) 上述人员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审核认定,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五)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