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0年) 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 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 (五)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0年) (五) 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 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 (五) 《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发放,原持证人员应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正在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继续享受原税收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申请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截至2010年12月31日。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