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2001年) 2、 薯类白酒15%。 三、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 (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2001年) (三) 2、 薯类白酒15%。 三、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 (三) 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1993)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