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2001年) 2、 薯类白酒15%。 三、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 (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2001年) (一) 2、 薯类白酒15%。 三、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 (一) 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