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2010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现就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