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部公安部关于使用《治安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代收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1年) 一、 财政部公安部关于使用《治安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代收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1年) 一、 一、 铁路、交通、民航和森林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需要当场收缴罚款时,统一使用《通知》中规定的《治安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代收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