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2004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听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撤回听证申请的;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

其他应当终止听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