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六章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六章 第六章 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十六条 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 第二十七条 绩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 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具体格式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