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2022年) 第五章 支持及保障 第十八条 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2022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支持及保障 第十八条 当遭遇极端灾害事故导致财险公司分支机构停止营业,财险公司应当使用电子化、线上化等方式开展保险服务,确保服务不中断,并在保障安全前提下积极推进分支机构尽快恢复营业。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