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2022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各财险公司、保险业协会、银保信公司、上海保交所等应当建立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联络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及联系方式,重要岗位设置AB角,确保紧急状态下不空岗。相关岗位人员如有调整,应当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