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证券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