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0年) 第六章 解释、修改与废止 第三十一条 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解释、修改与废止 第三十一条 规章的解释权属于中国证监会。 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证监会解释: 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 规章的解释同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