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8年) 第六章 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8年) 第六章 第六章 汇编和翻译 第三十六条 法律部按照《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中国证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编辑证券期货法规汇编。证券期货法规汇编的内容包括: 第三十七条 规章需要翻译正式英文译本的,由起草部门在起草说明中予以说明,或者由法律部在审查报告中向主席办公会议提出建议,由主席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